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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的老师 | 中国政法大学杨清媚副教授在云大开讲费孝通与托尼

    云南士恒教育基金会主办的“哲学与文化中国”主题系列讲座本学期最后一讲于2016年6月15日在云南大学开讲,此次讲座邀请到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第二届士恒青年学者杨清媚老师,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杨清媚老师在云南大学专场讲座——《中国的土地与劳动:费孝通与托尼的比较》。

     


     

    讲座一开始,杨清媚老师首先向大家说明自己做费孝通和托尼的比较研究的缘起。随着费孝通阅读韦伯的文献整理问世,费孝通与韦伯的学术思想关系逐渐得到承认,费孝通既直接阅读韦伯,也十分关注韦伯式的学者和研究。其中托尼(Richard H.Tawney)是费先生从江村到禄村这一阶段的实地研究中借鉴和对话最多的。比如《禄村农田》的注脚中,数次出现托尼这本《中国的土地和劳动》,并且最后一章关于土地制度的问题也主要是在与托尼对话。那么费孝通对于中国现代化的设计,与托尼都有哪些具体的关系呢?



     

    杨清媚老师的讲座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经济与社会、土地制度、国家与社会。杨老师将费孝通与托尼进行比较的文献范围主要是:托尼的《16世纪的农村问题》(1912)、《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1926)和《中国的土地和劳动》;以及费孝通的《新教教义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关系》(1930年代后期)、《江村经济》(1938)和《云南三村》(1938—1942)。

     


     

    首先是第一个部分:经济与社会。托尼从社会史和经济史相结合的角度,勾画了16世纪英国的资本主义兴起时的特点,从资本、国家和乡村三者的关系进行了描绘。托尼认为宗教改革作为社会应对资本强势力量的先声,最突出的是路德和加尔文。托尼是从宗教改革这个起点开始分析,再进入到16世纪的土地制度改革。托尼认为路德在反对资本的时候,实际上是借用了一些经院哲学的思想,进而组建了他的整个宗教学说体系,路德仇视商业和资本主义,批判对金钱的贪婪腐蚀了教会,瓦解了社会原有的秩序,他所支持的是传统的观念,社会乃是由具有不同权利和职能的不平等的阶级组成的一个有机体。但是路德宗教改革的客观结果却是,成功地造就了路德宗的教会,在韦伯看来,路德的最大成就就是赋予世俗职业生活以道德意义,这个判断也与托尼不一样。而加尔文与路德是刚好相反的,加尔文是要赋予商业以正当的伦理、道德的。加尔文并没有直接吸收个体主义,而是要求经商的基督徒有严格的自律性,这个目标不是拯救个人,而是荣耀上帝,还要用行动一一奋斗和劳动来使世界圣化。重要的是在英国,路德和加尔文的影响都保留了下来,结合进它的社会重建方案里面,这得益于英国望族政治也就是上层贵族统治的延续,使得它的上层转向资本主义,更多倾向于接受加尔文宗,但是下层的社会基础更像路德宗教会,也就是很大程度上保留共同体形式。如果说英国的宗教改革是一场革命,那么这场革命几乎没有触及到下层的教会组织,下层的农民仍然保有传统的思想体系。


     

    费先生抓住了托尼讲的路德和加尔文,他认为路德和加尔文在宗教改革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认为在路德和加尔文之前的那个时代是资本主义非常关键的酝酿阶段,在这个阶段出现了海洋文明对内陆欧洲的冲击。费先生认为路德是基于乡村的共同体,加尔文是基于都市的,针对路德与加尔文的改革,费先生评价前者是“软心肠”,后者是“硬心肠”,路德的“软”体现在他面对德国乡村时并不想通过改革割裂原有的文化和历史传统,而仍试图保留共同体的结构与精神内核。而加尔文的“硬”,是因为他要求精神和社会结构必须彻底变革。对于路德的“软心肠”,他一方面认为唤起了重建社会的理想,从而酝酿了社会重建的运动,这是值得知识分子珍惜的;另一方面,他并不满意路德意图将社会带回到封建时期的共同体状态,在面对外部海洋世界时尤显得保守无力,如果中国的乡村完全走路德式的重建的路径的话,就是说我们要回到一个非常保守、封闭的状态里面,这是费孝通不太同意的地方。

     

     

    路德和加尔文都补充了费孝通对“绅士”的理解。费孝通所讲的“绅士”一词也是来自于托尼对16世纪英国兴起的那种资本主义式的地主或者那种进行资本主义投资的大型的佃户的称呼。费先生讲过的“绅士”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皇权与绅权》和“双轨政治”里提到的类型,那是一种具有本地性的地主,本质上是世家;二是江村研究里涉及到的第二种绅士,代表人物如费达生;三是路德和加尔文式的绅士。费先生所讲的“绅士”类型和托尼所讲的“绅士”类型范围不太一样。



     

    第二部分“土地制度”主要讲的是托尼眼中的英国与中国,以及费孝通眼中的中国。在托尼看来,英国的情况需要区分佃户和约曼或自耕农的具体情况,托尼认为中国的情况是1930年代的中国还没有到达英国16世纪时的状态,中国的现代化面临有三个基本难题:人口、土地碎片化和农业生产效率低,实现现代化的途径要分两步:一是土地改革;二是从农业向农耕与畜牧业相结合的转变,将大量次级佃农转变成劳工,使劳动力和金融可以回到土地。在这个过程中,国民党政府的行政和政策是保障和条件。托尼认为疏导人口压力的方法有两个,一是移民,二是引向制造工业和矿业,对已经有的手工业进行改造,国家应制定良好的发展方向,建立经济示范区。那么费孝通先生又是怎样看中国的土地与劳动的呢?费先生结合云南三村的土地与劳动情况,认为在禄村存在两种地主,一种是私家所有,另一种是团体地主,团体地主的田地不是集中经营,而是分散给私家经营,1935年出版的由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主持的《云南省农村调查》有较大的漏洞,禄村土地制度的基础是雇佣关系而不是租佃关系,与托尼对英国的土地制度分析路径接近,此外还存在租佃经营与雇工劳动以及手工业。而在江村大部分是佃户,少数是在地地主,江村的不在地主制正如托尼所说,不在地主阶级与农业的关系是金融关系,不在地主对农业进行投资,田面权的所有者实际上是佃户。

     


     

    与托尼所说的16世纪英国的情况相似的是,江村已经出现对农业的金融投资,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大地主有可能将土地大块出租,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这些地主不在乡村,收租人也不是承担土地的佃户,没有统一使用土地的功能。

     


     

    最后一个部分是“国家与社会”。对于高利贷的问题,托尼谈到,农业集约化之前的小农经济本身很脆弱,任何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变动,都有可能导致农民陷入生存危机,为此不得不去借债。费孝通认为,当农村资金贫乏时,从城镇借钱给农村是必然会发生的,农民向城镇里有关系的富裕人家借贷,其利息根据借债人与债权人之间关系疏密而异,农民和城里人之间的个人关系有限,而且与农民有个人关系的人也有可能没有钱可出借,结果城里便出现了一种职业放债者。极端情况下,借债的佃户要么就是死,要么是家破人亡,要么就是逃离,因此高利贷对农村金融和土地的吞食,会进一步严重破坏乡村经济,从而破坏共同体。费孝通和托尼对高利贷的反对,都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认为对于高利贷的干扰和破坏,国家应该出面承担低息贷款,担保和组织农民合作社,发展对农民的互助贷款。


    讲座结束后,杨老师与云大师生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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